单位体检 职工可拒检乙肝

时间:2010-03-28


“单位组织体检,乙肝检测项目报告应当密封,交予职工本人。”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卫生局获悉,继入学、就业取消乙肝检测后,卫生部近日发文:职工可在单位组织体检中,拒绝体检乙肝检测项目。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医疗机构开展职工体检等健康体检时,非因受检者本人要求,不得主动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如果受检者要求进行乙肝检测,有关的体检报告也应当密封,交予职工本人或其指定人员。

记者在一些私人和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了解到,对于卫生部的通知,他们是坚决执行的。针对该《通知》的要求,几个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就“密封”二字谈了自己的看法。

以往单位体检,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都一目了然地写在纸上,任何项目的检测结果都可见。体检报告是医院通知单位统一领取,然后由人事部通知单位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来统一领取,再发到每个员工手中。也就是说,至少人事部和各部门负责人会看到员工的体检报告。所以,医院将体检报告密封起来就很重要了。

来源: 重庆晨报 点击人数:1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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