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规范赴港产子:外地产妇须获官方证明书

时间:2011-04-30

核心提示:香港特区政府推出7项监管措施加强监非本地孕妇涌入香港产子,要求管港府设立的工作小组每年首季制订下年的非本地孕妇分娩配额,外地产妇赴港生子须获官方证明书。当局的7招集中对内地孕妇来港产子问题“下重药”,但“内地孕妇”的定义至今仍受争议。


外地产妇赴港生子须获官方证明书

非本地孕妇涌港产子迫爆香港公私营医院的产科病房,更有医生与赴港产子中介公司为求图利,滥发“预约证明书”,甚至为未足月孕妇剖腹。为杜绝违规行为,以及保障本地孕妇获最佳服务,香港特区政府迅速推出7项“辣招”加强监管,要求非本地孕妇的产前检查,必须证实孕妇及胎儿健康才获发证明书来港分娩,并由卫生署统一派发证明书,防止中介公司伪造及篡改证明书。

港府规范赴港产子七辣招

1、非本地孕妇要先适当检查后才能到港分娩。

2、检讨现时由各私家医院发出的证明书的安排,考虑改由卫生署统一发出,以便记录数量,和杜绝透过中介人取得证明书。

3、邀请妇产科专家制订指引,让公营和私营医院有统一检查方式。

4、要求公私营医院评估其产科和初生婴儿深切治疗服务的设施和人手情况,以制订相关的服务量;也会因应医院提供的临床审核结果,决定未来是否需要调较相关措施。

5、致力打击非法的中介人活动,包括医生收受非法利益,滥收病人等。

6、基于以上共识,要成立工作小组,下月底前制订配套方案。

7、工作小组每年第一季度决定下一年的非本地孕妇接收数字。

将统一发放分娩证明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前日与公私营医院代表开会,达成初步共识。三方同意在优先照顾本地孕妇和婴儿,并维持本地医院分娩服务的质素,及可持续发展原则下,推出7项措施监管非本地孕妇来港产子。他强调,措施旨为保障在香港生育的孕妇及婴儿安全,并非要求外地孕妇必须接受本地的产前检查,由专科医生确定孕妇及胎儿健康,才获发分娩服务证明书到港分娩。为避免医生滥发以及中介人透过医生取得证明书,香港会考虑由卫生署统一派发证明书,以便记录分娩数量。证明书将于下月进行设计,预计明年首季推出。

孕妇未足月将严控剖腹产

周一岳表示,发现有非本地孕妇未曾来港进行产检,已透过中介人取得医院预约证明书;亦有医生改动预产期,甚至有医生提早为未足月的孕妇剖腹生产,他以“流行”来形容有关情况,“在剖腹产子时发觉婴儿根本不足月,我们认为在专业上是不能接受的”。

私家医院复核时,也发现有孕妇的实际就诊日子与预约期不相同。私家医院联会主席刘国霖表示,在半年至9个月前发现有医生不止一次为内地孕妇提早剖腹产子,情况不寻常。他说,现时私家医院有指引,规定孕妇必须有合理原因,才能够提早剖腹产子,例如孕妇出现产前流血、胎儿生长率不正常、瘦弱、血压高、糖尿病或有蛋白尿等,窒碍胎儿发育,或胎盘位置不正常、双胞胎,可早于38周,甚至37周剖腹生产。

刘国霖称,已经有私家医院禁止违规的医生“挂单”,无法于该院执业,“是惩戒性决定”。不过因为私隐理由,医院不公布有关医生名单。他强调,中介公司是直接联系妇产科医生,私家医院与中介公司绝无任何关系。

焦点透视

或将出现更多“临盆闯关”

香港公私营医院的产科服务面临“崩溃”边缘,港府“出招”加强监管内地孕妇来港产子,限制医生滥收症及接收高危孕妇,以免加重香港医疗体系的压力。不过,有医护组织指出,“明路”越收紧,衍生的“暗路”越多,内地孕妇无法循合法途径来港,唯有临盆前腹大便便“闯关”或“闯急症室”,只要进入港境,当局基于人道理由,必定会为她们提供分娩服务,届时问题更严峻,建议当局由源头做起,与内地出入境部门协商,研究可行办法。

港人内地妻反对一刀切

当局的7招集中对内地孕妇来港产子问题“下重药”,但“内地孕妇”的定义至今仍受争议,港府只着眼孕妇的身份,不论内地孕妇的配偶是否港人,也“一刀切”定为“内地孕妇”,并征收额外分娩费,未有照顾港人内地妻子的需要。“中港家庭权益会”指出,内地孕妇的香港配偶也有纳税,不论其妻子是否港人,也有权接受香港医疗服务,批评当局漠视跨境家庭的权益。

高低危难辨 控数目更实际

另外,措施拟防止“高危”孕妇来港产子,但香港产科服务关注组召集人梁德杨指出,“高危”是一个复杂及困难的概念,即使各项生理指标正常,孕妇也有机会出现难产等危险情况,每名孕妇情况各异,医生未必能有效分辨高危或低危,而且也未必有效减低孕妇来港分娩的意欲。他认为,港府控制每年来港产子的内地孕妇数目,会较实际。

此外,港府将统一公私营医院的产科检查标准,香港妇产科学院主席颜婉嫦表示,当前超声波、产前检查等已有一套指引,但业界就如何界定“高危”孕妇仍未有统一标准。私家医院联会主席刘国霖表示,港府推出多项措施是“好开始”,但不评论限额及统一派筹对医院带来的影响。

非本地孕妇来港分娩流程

港府设立的工作小组每年首季制订下年的非本地孕妇分娩配额。

卫生署统筹非本地孕妇预约证明书数量。

非本地孕妇来港进行产检。

医生根据统一产检标准为孕妇检查。

如医生证明孕妇的胎儿健康正常,孕妇可取得卫生署发放的预约证明书来港分娩。

如医生证明孕妇的胎儿不健康,孕妇不能来港分娩。

来源: 全民体检网 点击人数: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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