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家医院因误植艾滋病器官被罚款

时间:2011-08-31

核心提示:台湾台大医院和成大医院因将艾滋病人器官移植给患者,日前被台湾“卫生署”各罚15万新台币。日后一旦确定受赠者遭感染,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可能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大医院30日将“HIV阳性器官移植事件报告”公文送到台湾“卫生署”,“卫生署”随即召开首次专家小组会议,决定对台大医院和成大医院各开罚15万新台币。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卫生署”项目小组调查台大医院器官移植疏失,30日开会确定开出第一张罚单给台大医院和成大医院,各罚15万元(新台币,下同)。专家小组的调查结果,最快两周内完成。

项目小组30日根据违反台湾地区“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1条,最高处15万元罚锾,各对台大、成大开罚15万元;日后一旦确定受赠者遭感染,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可能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项目小组也决定,近期会无预警由专家小组“微服出访”,到台大、成大实地了解器捐作业是否符合标准流程,未改善就继续开罚,以确保移植病人安全;并要求两家医院,速订受害病患后续照护计划审核,包括赔偿金额等内容。

医院责任部分,“卫生署”也将依“医疗法”处医院5-50万元罚锾,而且按其情节,就违反规定诊疗科别的门诊、住院业务,处最久一年的停业处分。

台湾“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说,医策会将在两周内,依医院评鉴作业程序规定,实时追踪辅导访查台大和成大,确认两家医院医疗照护质量。


台大事件专家小组包括专家10多人,召集人为彰化基督教医院院长郭守仁,并有台北荣总移植外科主任龙藉泉、感染症医学会理事长林奏延、前三总院长陈宏一、消基会董事长苏锦霞、消基会董事谢天仁,及台北、新竹和台南卫生局主管等人。

台大医院30日下午将20多页“HIV阳性器官移植事件报告”的公文,送到“卫生署”,成大医院则先以电子文件送检讨报告。

赴美访问的台湾“卫生署长”邱文达,昨天因此事件于当日清晨提前返台,当日下午并参加专家小组会议。他说,台大事件一发生,幕僚就以简讯和电话和他密切联系,初步了解是器捐沟通过程出差错,让人感到很遗憾、痛心。他指示优先妥善处理受害病患,给他们最好的治疗。

来源: 全民体检网 点击人数: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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